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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CPA考试大变身不久前,针对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的改革方案《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出台。有些考生担心自己不适应改革之后的考试,也有人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通过的科目成绩在新考试实行后是否有效而惴惴不安,事实上,考生大可不必担心。 为了给广大考生适应此次改革保留一个“缓冲期”,确保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同时也让在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的考生能够有机会完成剩余科目,现行的考试制度还将在2009年继续沿用一年。 2009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5门科目者,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2010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考试划分为两阶段 改革后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即专业阶段和高级阶段。新的考试制度在考试科目的设置上实行“6+1”,即专业阶段设考6科,高级阶段设考1科。 ■专业阶段 这一阶段的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它在延续现行考试5科(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的基础上增设了1科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而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则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应具备的组织和企业相关知识。 ■高级阶段 本阶段的考试只设1科综合测试,主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的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 针对考试改革方案和标准,考生在学习时,除了要对教材中最基本的概念、理论、帐务处理等知识要彻底弄懂,并且多做题之外,更要注重教材中新旧准则不一致的地方,分析新教材和旧教材中的区别,体会变化的规律,这样才能对考试命题的变化有所把握。 今后更重实务 此次考试制度改革拟向考生提出实务经历的建议性要求。考生在参加高级阶段的综合测试之前,建议其在具有一年以上实务经历的基础上报考,这将帮助考生更好的适应综合测试的要求。因此考生不能只顾着做题,要尽量多地接触会计实务,注重企业会计事务当中的现实问题,以及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的重大会计问题都很可能成为试题的考点。在平时的复习过程中考生更要注重对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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